青海省法院和江苏省法院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时间:2024-08-20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8月15日,值此全国第二个生态日之际,青海省法院和江苏省法院在玉树州玉树市三江源纪念碑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出席活动并致辞。
此次两地法院共建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深化最高法院指导支持长江流域法院创建长江经济带“11+1”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长江全流域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修复的务实举措。
基地设立后,将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流域至玉树市拉布乡区间建立共护林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体系,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在玉树市通天河流域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缓冲地带,构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体系,充分发挥基地在三江源生态修复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基地还将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宣传示范等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增强依法保护“中华水塔”的意识,汇聚三江源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
青海省法院和江苏省法院将努力把修复基地打造成跨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的样板,建立系统完善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协同联动的新格局,以绿色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以协同联动促进系统保护、以综合治理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守护好长江、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长江之歌司法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9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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