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48律师说法:未成年人偷东西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12348律师:您好,这里是贵州12348,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市民李先生:律师您好,我想问个问题?
12348律师:好的,您请说。
市民李先生:我是开烟酒店的,一个星期前我的烟酒店在半夜被人偷了,主要是一些香烟和白酒被偷了,我大致估算了一下,价格在1500元左右,当时报了警。警方介入后,通过查看监控,发现偷东西的人是四、五个初中生。警察告诉我,人找到了,是一些14岁、15岁的孩子,都是未成年人,追究不了刑事责任,让我自己联系他们的父母处理。我想问一下,难道未成年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吗?
12348律师:您好,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盗窃行为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要求其监护人(主要是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市民李先生:我联系过他们的父母,都不愿意和我协商,我该如何挽回我的损失?
12348律师:您可以联系办案的公安机关帮忙调解,如对方的监护人还是不予赔偿,您可以在收集证据材料之后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
市民李先生:好的,我知道了,谢谢您的解答。
12348律师:不客气,那您这边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吗?
市民李先生:没有了,谢谢您,律师。
12348律师: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12348律师说法】
问:未成人盗窃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答:未满16周岁的人有盗窃行为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情形严重的,必要时可依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问:未成人违法导致的财产损失如何挽回?
答:因为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12348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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