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桥东区院支持起诉确保“老有所养”
时间:2021-03-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就两起不赡养老人案向法院送达起诉书,督促老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田某有二子三女,均已成家立业,却都不尽赡养义务。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82岁的张某,三子二女均不尽赡养义务。田某、张某年老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需要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却因家庭纠纷拒绝赡养。二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均向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认为,在这两起案件中,老人作为困难群众,民事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能独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检察机关应通过支持起诉职能帮助他们实现诉讼权利。4月29日下午,桥东区检察院就两起赡养纠纷案向区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检察官呼吁,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子女赡养老人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希望全社会进一步增强相关道德和法律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005/t20200514_2833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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