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兴县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时间:2021-03-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宣告会现场。 海兴县检察院供图
“听了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对自己先前冲动的行为深表惭愧,今后一定会改过自新,多了解法律知识,不再犯这种愚蠢的错误”在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宣告会上,被不起诉人赵某后悔地说。近日,沧州市海兴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长办理的一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期间,检察长刘金生就案件事实和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与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回答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发案背景和法律适用问题。人民监督员经单独讨论后,一致同意对被评议案件作不起诉处理。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检察长向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训诫。
宣告结束后,海兴县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2020年第一季度疫情防控、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人民监督员从检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工作、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与建议。检察长刘金生表示将虚心接受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更加扎实做好海兴检察工作,更加有力地推进“三创四建”活动深入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004/t20200429_2824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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