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赡养老人不能总由政府买单
时间:2021-03-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经过检察院、乡政府和村两委的协调帮助,已给母亲盖好了新房屋。今后我保证用心照顾老人,让母亲快乐地度过晚年。”这是家住河北省沽源县的李某日前在《赡养父母承诺书》上写下的话。
2020年2月,张家口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贫困人口赡养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依法监督专项行动。沽源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时了解到,某村村民李某兄弟姐妹四人,80多岁的母亲在村里独居,无人赡养,其住房被列入2019年危房改造范围,需政府与其个人共同出资在原址修建新房,但李某及兄弟姐妹拒绝出资。检察官与乡村干部多次来到李某家中释法说理,最终,李某同意为其母亲出资进行危房改造。前不久新房改造完成,李某的母亲搬入了新居。
“考虑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检察监督活动的专业性和敏感性,我们先选取沽源县检察院作为试点。”张家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沽源县检察院从民政部门监管的“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两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查入手,形成全市低保人群分类筛查工作模式,以“有供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为切入点,摸清底数、依法监督、推动整改。
专项活动期间,张家口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深入各乡镇、敬老院、养老院,调查走访320余次,针对全市31万建档立卡贫困户、17.3万低保户的基本情况,摸排案件线索1854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8件,督促取消违规低保户479户、649人,针对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行为支持起诉3件,解决了“赡养老人全由政府买单”问题。张家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对检察机关此次专项活动予以充分肯定。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01/t20210115_31064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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