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检察机关当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老娘舅”
导语
1月8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并发布十大相关精品案件。中央及省级媒体先后报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解为渝 摄
人民网
安徽检察2020年共起诉影响民营企业发展嫌疑人近千名
人民网合肥1月8日电 (韩震震)1月8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2021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大友介绍,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省委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最高检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安徽实际,聚焦民营企业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构建起上下一体化工作格局,省市县三级院均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检察长亲自担任小组组长,及时研究涉民营经济保护重大问题。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三级院检察长共办理各类案件203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些矛盾突出、化解难度大的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捕诉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平等保护,共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185人,起诉953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2020年,安徽检察机关还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依法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撤案4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对在押的民营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做到每案必审,共有56名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在开展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中,安徽检察机关紧盯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共挂牌督办29件涉民营经济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发布7件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采取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监督“假官司”案件181件。
安徽检察机关对涉民营经济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及时审查、及时处理,共提出检察建议284件,采纳271件。通过与政府的沟通协调、与法院执行程序的衔接,依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真正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中新网
安徽检察机关去年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犯罪嫌疑人185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赵强 摄
中新网合肥1月8日电 (记者 赵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捕诉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共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185人,起诉953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大友8日在合肥说。
当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0年该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并公布十大精品案例。
盛大友介绍,该省检察院党组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列为重要议题。去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聚焦民营企业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去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强化办案,加大护航民企发展工作力度。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方面,该省紧扣安徽科技创新策源地战略定位,深度参与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与安徽省法院会签《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以管辖专门化促办案专业化。
其中,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许某、王某侵犯著作权案和赵某某等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在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方面,该省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此外,在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中,一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3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对56名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在开展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中,共挂牌督办29件涉民营经济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发布7件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采取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监督“假官司”案件181件。
盛大友说,2021年,该省检察机关将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继续深化服务民企“351”工程,在服务“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用心用情更用力。
检察日报
三个专项监督破解三难问题
安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1月10日《检察日报》头版
(记者吴贻伙)1月8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并发布十大精品案件。据介绍,为解决民营企业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2020年2月,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即开展 3个专项监督工作、组织5项系列活动、建立1套涉民企申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着力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
一年来,在开展的涉民营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虚假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等3个专项监督工作中,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3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56名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涉民营经济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挂牌督办29件,采取提出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监督“假官司”案件181件;对涉民营经济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及时审查处理,提出检察建议284件,目前271件已被法院采纳。
为给予民企更优更好的服务,安徽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诉求受理办理机制、涉民企案件“双审查”机制以及与各级工商联、民营办的信息互通机制等。同时,安徽省检察院还专门开通“96309”这一覆盖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用热线电话,建立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一年来,该省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认真审查分流、依法快速办理,共受理1877件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均已得到及时办理。
安徽日报
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
(1月10日《安徽日报》江淮要闻)
(记者 殷骁)1月8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聚焦民营企业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共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185人,起诉953人。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法履行捕诉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平等保护。紧扣安徽科技创新策源地战略定位,深度参与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与省高院会签《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共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涉罪案件不捕307人,不捕率27.68%;不诉793人,不诉率20.33%。
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将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依法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撤案4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对在押的民营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做到每案必审,共有56名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清理出的27件“挂案”,实现挂图作战,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并专门下发《关于建立涉民营经济刑事案件办理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构建长效机制。
中安在线
去年安徽检察机关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犯罪嫌疑人185人 起诉953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月8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办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精品案件。
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工作开展。
最终评选出的十大精品案件分别是:刑事检察类5个,包括A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李某某伪造公司印章上诉案;安徽A园林有限公司、张某等串通投标案;A公司、张某久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社区矫正对象倪某请假外出监督案。民事行政检察类5个,包括滁州市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鲍某明等追索劳动报酬虚假诉讼监督案;安徽乙建筑公司与董某某劳动争议执行监督案;安徽丙食品公司与赵某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程序监督案;朱某云、某门窗有限公司诉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纠纷抗诉案。
据悉,这10起案件是从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上报的80余个案件中评选出来的,具有一定代表性。
在刑事检察类5件案件中,包括立案监督1件、打击侵犯民企权益1件、民企涉罪不起诉2件、刑事执行监督1件。在民事行政检察类5件案件中,包括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行政执行监督各1件。
“这些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司法政策导向,也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服务民企‘351’工程中的经验做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邢小川说。
十大精品案件体现出全省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公开听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落实普法责任制六大特点。
邢小川表示,安徽省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稳妥办理民企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该严惩的严惩,该从宽的从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实现分类处理、因案施策。
检察长带头办案也是亮点之一。全省各级院“一把手”检察长积极办理涉民企案件,“面对面接访,实打实监督,心贴心服务”,发挥了领导办案的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捕诉职能,派员出庭公诉、列席审委会,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办案职权,监督公安、法院依法办理涉民企各类案件。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检察公开听证程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加强行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案后回访”机制,深入涉案民企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督促民企开展合规经营,助力了民企的发展壮大。(记者 徐慧冬)
安徽网
安徽检察机关公布2020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精品案件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月8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新年里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这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采取了包括强化办案,加大护航民企发展工作力度,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等措施,助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本场新闻发布会还正式发布了安徽省检查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精品案件。这十大精品案件分别是:
刑事检察类5个,包括A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李某某伪造公司印章上诉案;安徽A园林有限公司、张某等串通投标案;A公司、张某久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社区矫正对象倪某请假外出监督案。
民事行政检察类5个,包括滁州市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鲍某明等追索劳动报酬虚假诉讼监督案;安徽乙建筑公司与董某某劳动争议执行监督案;安徽丙食品公司与赵某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程序监督案;朱某云、某门窗有限公司诉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纠纷抗诉案。
刑事检察类5件案件中,立案监督1件、打击侵犯民企权益1件、民企涉罪不起诉2件、刑事执行监督1件。民事行政检察类5件案件中,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行政执行监督各1件。这些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司法政策导向,也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服务民企“351”工程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许佳
安徽网
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多举措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1年1月8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新年里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这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采取了包括强化办案,加大护航民企发展工作力度,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等多项措施,助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许佳
安徽商报
“老娘舅”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让民营企业极具安全感。1月8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发布会现场正式发布了安徽省检查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精品案件,分别是:刑事检察类5个,包括A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李某某伪造公司印章上诉案;安徽A园林有限公司、张某等串通投标案;A公司、张某久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社区矫正对象倪某请假外出监督案。民事行政检察类5个,包括滁州市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鲍某明等追索劳动报酬虚假诉讼监督案;安徽乙建筑公司与董某某劳动争议执行监督案;安徽丙食品公司与赵某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程序监督案;朱某云、某门窗有限公司诉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纠纷抗诉案。刑事检察类5件案件中,立案监督1件、打击侵犯民企权益1件、民企涉罪不起诉2件、刑事执行监督1件。民事行政检察类5件案件中,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行政执行监督各1件。这些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司法政策导向,也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服务民企“351”工程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据悉,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采取了包括强化办案,加大护航民企发展工作力度,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等措施,助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周梅
省电台·全省新闻联播
安徽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力度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2020年安徽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力度,重点开展民营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虚假诉讼监督以及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三个专项工作,共相关办理案件300多件。安徽台记者王昕报道: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三个专项工作时,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慎重处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入手,依法履行捕诉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运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等方式,保障民营企业依法有序经营。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邢小川:【出录音】“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稳妥办理民企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该严惩的严惩,该从宽的从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实现分类处理、因案施策。”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撤案4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挂牌督办29件涉民营经济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对涉民营经济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及时审查、及时处理,共提出检察建议284件,采纳271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大友:【出录音】“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化服务民企“351”工程,坚持把监督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服务“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护航民企发展工作力度。”
合肥晚报
服务保障!检察机关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1月9日《合肥晚报》A08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我省检察机关的一项工作重点。自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安徽检察工作实际,聚焦民营企业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组织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做好“六稳”工作,有效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上,检察机关下了大功夫。依法履行捕诉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平等保护,共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185人,起诉953人。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大友介绍,在开展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上,紧盯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建立健全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接收、分流、督办机制,共挂牌督办29件涉民营经济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发布7件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采取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监督“假官司”案件181件。
完善诉求受理办理机制上,省检察机关建立了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开通全国首家检察机关服务民企专门咨询电话96309,设立服务民企专门电子邮箱,在检务大厅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室(岗),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认真审查分流、依法快速办理。2020年所受理的1877件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均得到及时办理。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严继承)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101/t20210112_30971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