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检察: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3-01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7月2日,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李某某、徐某某等三人申请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会参与评议。
2018年,魏某某驾驶三轮车将房某某撞伤,致房某某一级伤残呈持续植物人状态。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魏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被害人家人向亳州市检察院申诉时,相关部门发现该救助线索主动予以救助。
经调查发现,原案民事部分经法院判决,由魏某某支付180多万元的赔偿款,但魏某某无赔偿意愿和能力,实际未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房某某也于今年4月份去世,尚有一未成年人子女在校读书,还有一个年迈的老母亲,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本着解急救困、彰显司法温度的原则,亳州市检察院决定给予李某某、徐某某等人司法救助金82000元。
在检察机关提出救助意见后,参与此次听证的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主动救助表示赞赏,并从社会帮扶、未成年人关爱与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评议后,他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公益组织社会救济的衔接,延伸了执法办案和救助的触角,让爱心传递了下去,彰显了司法温度和社会温情。
“真的特别感恩……之前承办检察官来俺山东老家登门看我和儿子母亲时,连一杯水都没顾得上喝……今天又给了我们救助金,心里很感激……以后我会把孩子教育培养好,让他回报社会,谢谢你们检察院”在亲历公开听证后,申请人李某某一度哽噎地说。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007/t20200706_28698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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