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

时间:2021-03-01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驻在部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2月5日上午,安康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2021年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院党组成员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会议,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

  会上,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周雪松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传达提纲和有关文件精神。围绕2021年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商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防止“四风”反弹,抓好作风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全面落实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廉洁过节等九项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

  随后,参会人员针对如何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进行了交流研讨,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取得成效。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精神。要深刻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党组及成员要从严要求,不能在落实责任中出现偏差,要认真履职尽责、从严从实管理、加强监督提醒,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主动配合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会议明确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由机关纪委牵头,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察综合业务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等内设机构配合。

  (作者:驻院纪检监察组朱蕊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dwjs/jjjc/202102/t20210208_211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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