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12月海南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542人,同比下降28%。不捕2916人,同比上升6%,不捕率为25.4%,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3540人,同比下降3.6%。决定不起诉2686人,同比上升61.3%,不起诉率为16.6%,同比增加6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284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81.0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994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7411人,占提出总数的74.5%,同比增加1.5倍。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9266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2%,同比增加1.14倍。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195件,同比下降13.1%,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053件,占监督数的88.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71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起诉同案犯176人,同比分别下降25%、24.8%。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16件次,同比上升3.6%,已纠正706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8.6%,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4.刑事抗诉。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39件,同比下降2.8%,法院同期审结11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87件,占审结总数的73.1%,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39件,同比下降2.8%,法院同期审结11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87件,占审结总数的73.1%,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5件次,同比上升1.4倍,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72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96%,同比减少0.8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20人,同比上升52.3%;同期已纠正627人,占提出数的101%。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3件,同比下降39.8%;同期已纠正81件,占提出数的152.8%,同比增加57.3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37人,同比上升12.5倍;同期已纠正637人,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6件,同比上升23.8%;同期已纠正26件,占提出数的100%,百分点同比持平。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4人,同比上升50%,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人。提起公诉20人,同比上升81.8%。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11件,同比下降0.8%。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48件,同比上升37.1%。法院同期审结53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50件,占审结数的94.3%,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0件,同比上升20.6倍,法院同期采纳128件,采纳率为98.5%,同比上升127倍。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8件,同比上升56%,法院同期采纳76件,占提出数的97.4%,同比下降18.6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4件,同比上升35.5%,法院同期采纳86件,占提出数的102.4%,同比减少2.4个百分点。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4件,同比上升1倍。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12件。
(二)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3件,同比下降1.8%,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三)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件,同比上升7.5倍,法院同期采纳34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4件,同比上升8.5%,法院同期采纳61件,占提出数的95.3%,同比减少14.9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19件,同比上升6.4%。其中民事类立案75件,占立案总数的6.2%,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1144件,占立案总数的93.8%,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922件,同比下降13.3%。其中发出民事公告65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7%,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57件,占93%,同比减少4.4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88件,占比最高,为63.8%,同比减少19.1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5件,占21.1%,同比增加11.2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5件,占4.9%,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5件,占1.6%,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等”外领域79件,占8.6%,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43件,同比上升95.5%,占同期立案数的3.5%,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其中民事38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88.4%,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行政5件,占11.6%,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8件,判决支持31件,占裁判案件的81.6%,同比减少6.9个百分点,内有民事27件、行政4件。
(四)办案效果方面。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9629.2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4585.61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104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951.8万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23927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4人,同比下降11.8%;不捕407人,不捕率42.8%,同比增加9.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7.3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31人,同比下降22.5%。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62人,同比上升3.1%;不起诉451人,不起诉率40.5%,同比增加8.7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4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288人,同比上升1.5倍,占审结数的25.9%,同比增加13.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985人,同比下降1.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37次,同比上升3.63倍;开展社会调查1853次,同比上升1.7倍;开展法治巡讲361次,同比上升36.2%,受众人数5.8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477次,同比下降30.4%,受众人数313万余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5177件,同比下降1.3%。其中重复信访712件,同比上升25.1%,占信访总量的13.8%,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6件,同比下降38.5%;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7件,同比上升6.25%。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46件,同比上升25.5%,实际救助人数311人,同比上升30.1%。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869人,决定起诉3654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40人、起诉59人。
(二)打击毒品犯罪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767人,同比下降68.3%;决定起诉1255人,同比下降55.2%。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141人,同比下降57%,占起诉毒品类犯罪总人数的90.9%;容留他人吸毒101人,同比下降24.6%,占8%。
(三)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11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95人。受理移送起诉161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24人。
(四)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02人、起诉122人,同比分别上升7.4%、45.2%。对涉嫌“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2人、起诉85人,同比分别下降92.3%、上升1.3倍。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人、起诉5人,同比分别下降57.1%、上升1.5倍。对54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2.7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36人、起诉627人,同比分别下降49.8%、上升3.3%。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79件,同比下降26.1%。
(五)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47人,同比上升1.51倍,起诉662人,同比上升78%。
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
(六)公开听证情况。
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共组织听证62件。
八、院领导办案及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387件,同比下降9.2%。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667件,占12.4%,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720件,占87.6%,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549件,占84.4%;民事、行政检察类176件,占3.3%;公益诉讼检察类564件,占10.5%;案件管理类98件,占1.8%。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80人次,同比上升25.9%。其中检察长列席11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1.7%;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69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8.3%。
原文链接: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678151/005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