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0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4日,省委巡视十组对鲤城区开展了巡视。5月20日,省委巡视十组向鲤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站位“两个维护”,坚决扛好巡视整改责任

  (一)突出政治引领,以高度自觉促贯彻落实。区委坚持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以及疫情防控、经济工作等会议精神,迅速部署落实,引领全区上下凝心聚力、负重前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工作大局,紧盯市委作答“三个时代命题”要求,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牢疫情防控大前提,着力驱动新区城市现代化和古城商贸振兴两大引擎,努力把鲤城建设成“品质名城、现代都市”。

  (二)突出以上率下,以责任担当促压力传导。5月20日,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区委即召开巡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部署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刘林霜同志严格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负主责,先后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共8次,带队前往整改责任部门调研,督促坚决抓整改,全力推进落实。区四套班子成员积极带头认领、主动对号入座,切实抓好各自责任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级党(工)委、党组主动认领问题,分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措施,狠抓推进,迅速形成整改的工作合力。

  (三)突出严紧硬实,以节点倒逼促进度加快。充分学习借鉴省委、市委巡视整改好的经验做法,严格对标落实各项时间节点要求,把握“10天、30天”等关键时间安排,2020年5月21日,区委巡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制定《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6月11日召开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开展深刻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今后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区委常委会坚持每两周专题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督促责任单位自加压力,力争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间“见底清零”。区委巡改办严格督促检查,一线推进;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在区级媒体广泛宣传,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四)突出制度长效,以统筹兼顾促齐头并进。坚持从源头整改,把握“当下改”“长久立”关系,发挥巡视整改牵引作用,在建章立制上做深做实做到位。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抓紧抓实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紧盯“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干劲不松、奋力拼搏。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展现鲤城新形象的重要举措,着力将巡视整改与破解发展瓶颈、补齐民生短板、抓好安全生产、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紧密结合,以工作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十组关于巡视泉州市鲤城区的反馈意见》提出的4方面15项43个问题,逐一对照,狠抓整改落实,逐项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调整充实区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小组成员,下设10个专项推进小组,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5月20日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13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决策部署,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党外人士、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访印度时提出“泉州市和金奈城建立友好省城关系,谱写海上丝绸之路新篇章”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将之纳入全区“初心是什么?使命担什么?我为鲤城做什么?”主题研讨。目前全区所有党组织均已进行专题研讨。紧扣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推动新思想落地见效,主动对接融入泉州“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同海丝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鲤城区与斯里兰卡科特市正式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

  2.关于“对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视不够,未能发挥古城文旅资源优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立足古城深厚的文化积淀,谋求发挥文旅资源优势,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一是整体策划运作。以整个古城为载体,积极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树立“入城”即“入景”、旅游即生活理念,不断挖掘古城文旅内涵。7月6日,泉州古城被正式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二是重点区域突破。以泉州中山路这一传统文旅商贸旺区为突破口,启动中山路及周边商圈业态提升工程,引导商圈业态优化调整,打造富有“人间烟火气”的文旅商业街区,让老街古巷重焕生机。目前2家专业运营公司组建完毕,正抓紧筹办“百年中山路、千年泉州史”两年倒计时等系列活动,进一步集聚人气商气。三是推动文化产业化。积极盘活闲置的存量房产资源和可利用的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工业遗产后,正申报省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并入围复审环节;组织文化企业申报各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指导通过“线上直播带货+培训带货线上授课+实战”等新模式,聚合老字号企业、旅游商品优质产品,形成完整直播及短视频产业形态。四是开展系列活动。抢抓幸福鲤城消费节、“双十一”等契机,认真组织“古韵鲤城·文化之旅”等一系列古城夜间文化项目,多渠道、多角度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延长游客驻留时间、提高过夜率,切实将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目前,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已达5.25%。

  3.关于“高新园区引领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从站位全局的高度推动高新园区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专题听取高新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经济发展主载体的作用。一方面,指导高新区加强管理服务能效。助推完善高新区党工委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牵头负责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健全发展规划,同步推进高新区党的建设,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持续提升高新区企业管理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力促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现有纺织鞋服、机械汽配等传统优势产业向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促一批新建在建的体量大、爆发力强的新生产线投产运营;推动一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推进高新区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科技、金融、育成服务平台和总部企业载体。今年来在受到疫情冲击的情况下,高新区仍实现创税正增长。1~10月份实现税收8.73亿元、比增4.14%,对全区税收贡献率达到55%,预计全年可实现税收10.5亿元。

  4.关于“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抓高质量发展不放松,全力攻坚项目,不断夯实发展后劲。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目前已形成初稿。在区委八届十一次全会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行动计划、加快跨江发展实现江南新区城市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规划性文件,着眼鲤城长远发展,布局一批产业项目、城建项目,催生新发展动能。二是坚持项目带动。以重大项目推进打造“产城人”融合样板,加快推进繁荣片区和中山路及周边商圈提升工程,前期进展顺利,其中繁荣片区项目自10月8日正式启动征收以来,两个月内征收面积超64万平方米,完成任务数98%;持续推进站前大道西侧、兴贤路中段等片区建设进度。三是坚持帮扶企业。积极创造条件稳住市场主体,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延续疫情防控初期的好做法,在政策、周转资金、房租等方面提供支持;重点扶持省市龙头企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制造业企业发展;发挥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14家市级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培育企业的服务力度,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四是坚持刺激消费。针对当前消费发展难题,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惠民系列活动,有效拉动消费增长。1-10月,三产增加值排名升至全市第2位,经济发展趋势持续向好。五是坚持引进外资。对近年来已批合同外资项目进行逐一摸排,落实企业近期到资计划及未到资原因。目前已完成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元,超2019年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额度。

  5.关于“民生事业短板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为民导向,深入实施民生补短板“四大工程”,着力解决一批久拖未决的民生难题,力促民生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一是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保持中心城区教育比较优势,扩容提质,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泉州七中江南校区等教育建设项目;深化义务教育“组团小片区”“一校两区(多区)”和“委托管理”办学内涵,着力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现象。实施《鲤城区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培育打造一批名校、优质校,力求更深层次解决好优质教育资源覆盖不足和大班额现象。二是加快征迁未安置项目安置进度。对11个征迁未安置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其中4个安置已逾期项目,项目指挥部成立工作专班,“一案一策”倒排进度推进;7个未逾期项目,督促各项目指挥部完善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强化征迁扫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及验收交房等环节管理,确保尽快安置回迁。三是加快推动首套房补贴发放。考虑到区财政可承受能力,采取“分期分批、争取2~3年发放到位”的措施,从2021年起将积极筹措资金分批兑付。四是坚决制止“两违”。组织对2018年以来拆后“两违”开展回访、巡查,利用卫星航拍图斑加强新增“两违”核查比对,确保新增“两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结合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平安鲤城·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组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历史违法建设、铁皮搭盖进行排查整治拆除。今年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308宗123990平方米、铁皮搭盖156宗15511平方米。在严格执行《鲤城区制止“两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基础上,制定出台《鲤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联防联控规定》,推动制止“两违”工作形成合力、长效管理。

  6.关于“各种领导小组过多过滥,有名无实、应付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区政府坚决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多次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结合落实“1+X”监督机制,将紧盯“各种领导小组过多过滥”作为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一项内容,强化政治监督。对全区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梳理、汇总,印发《关于清理非常设机构规范成立调整撤销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留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小组等仍在实质性运转的非常设机构,撤销区委党校新校址筹建领导小组等39个以区委(含区委、区政府联合)、区委办(含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名义成立的非常设机构,撤销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迎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领导小组等42个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成立的非常设机构。全面核查24个项目领导小组开工建设情况,未开工的12个项目领导小组,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个及时撤销,2个暂缓实施,3个加快推进前期,确保领导小组发挥实际推动工作的作用。

  7.关于“因事设组、重叠设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撤并4个职能相近、内容相似的非常设机构。将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入区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区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小组并入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P2P网络借贷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入区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区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协调小组并入区安置房工作领导小组。

  8.关于“部门牵头过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摸排梳理部门牵头的领导小组,撤销5个由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6个由区农水局牵头、3个由区住建局牵头、2个由区城管局牵头、5个由区人社局牵头的非常设机构。

  9.关于“街道社区上行下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行动清单》;要求主管部门开展街道、社区各类非常设机构清理,街道、社区自查自纠,对各自建立的各类领导小组作归类整合。

  10.关于“项目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强化项目监管。一方面,多措并举促规范:一是对项目指挥部账务逐项核实,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逐一销号;二是出台《关于加强鲤城区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规范报批流程、开支凭证管理方面堵塞漏洞,规范开支标准。三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责任意识,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另一方面,狠抓具体问题落实,要求各项目指挥部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不规范事项的指挥部督促完成整改。

  11.关于“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推进主题教育长效化制度化为抓手,回顾工作成效,查缺补漏。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制度的五项措施》,采取持续抓好个人自学、定期开展专题研讨、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促进学做结合、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五项措施,建立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对党员领导和领导班子主题教育材料核查的通知》,组织区委巡回指导组对全区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主题教育材料进行督查,重点组织区处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对参与主题教育学习的27名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的材料开展核查。印发《严格规范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实施细则》,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的措施,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列出2020年度讲党课计划,并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满意度测评”。

  1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发挥好民主生活会“团结-批评-团结”作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达到共同进步效果。6月11日,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以及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等涉及巡视整改的重点单位也参照区委常委会做法相继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8个区委巡回指导组对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涉及民主生活会材料问题40个,均已反馈并督促完成整改。

  13.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点通过“回头看”开展自查,以制度巩固工作成效。印发《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党员处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到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党员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6月18日,区委常委班子前往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印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2019年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采取党支部自查、党(工)委核查、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中发现的12个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意识形态“六个纳入”,凝聚各方面合力。结合机构改革,在区融媒体中心下设通联股、网络安全与信息股,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新聘1名网络管理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平安建设、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暨《宪法》、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宣传活动;开展鲤城区宗教界“讲文明树新风”倡议活动。

  15.关于“防范金融风险难度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认真防范金融风险。一是针对企业不良贷款问题,成立金融服务专班,多渠道支持诚实守信、有市场、有订单但受疫情影响还贷困难企业发展,共有33家企业获得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积极协调各银行机构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度,确保2020年末我区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市里下达的0.7%防控目标内。二是针对多起非法集资案尚未妥善处理问题,一案一策进行化解。特别是紧盯东南交易中心、财佰通、梦熙公司等非法集资案件,主动跟踪对接,积极推动案件审判、追赃挽损和客诉疏导化解工作。

  16.关于“工程建设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按照省委巡视要求,重点排查PPP项目建设领域违规操作问题,规范项目运作。一是对实施的4个PPP项目进行自查,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印发《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作,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二是对项目指定设计单位、邀请招标问题,全面梳理2016-2019年财政投资的66个重点项目,有2个项目于2010年前采用设计竞赛确定中标人,5个项目配套工程设计或勘察或监理指定或邀请招标,4个涉及“海丝”项目由市级指定设计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同时,制定《关于健全区重点项目依法公开招标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三是针对竣工未结算问题,全面开展项目竣工情况排查,抓紧完成结算,因资料缺失等问题未能完成结算的项目,通过发律师函、补办资料等方式,加快结算进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7.关于“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年召开2次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7月2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修订完善《鲤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作进一步明确。

  18.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力促“两个责任”落实落细。督促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主体责任检查、日常监督、巡察、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各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委托检查等方式,对高新区、各街道党工委及区直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当下改”“长久立”分门别类,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市对区主体责任检查反馈的问题进一步问责。2020年来共实施党内问责3起,问责2人。

  19.关于“述责述廉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盯整改落实,环节一个不少、程序一个不落,以环节的严谨和程序的规范来保证述责述廉质量。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通报2019年度区委常委述责述廉评议结果,听取整改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形成闭环。下发《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6月底前开展述责述廉“回头看”,对最近3年撰写的述责述廉材料进行自查。7月中旬,组织3个检查组对8个街道党工委及部分区直单位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整改,并形成“回头看”督查情况通报。

  20.关于“提醒谈话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准确筛选问题线索作为廉政谈话提醒首要环节,对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仔细甄别、认真研判,充分发挥谈话警示提醒作用,增强提醒谈话针对性。2020年至今开展提醒谈话41人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与高新区、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

  21.关于“巡察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提高巡察政治站位。指导区委巡察办统筹开展巡察工作,将于今年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区委巡察全覆盖,7月20日启动对社区党组织“点穴式”巡察;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沟通机制,做好分析研判,确保问题线索定性准确。指导开展调研,重点聚焦“关键少数”完善监督机制。二是健全整改监督机制。出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文件,指导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强化制度约束,完善整改监督机制。三是狠抓责任落实。组织3个专项组对2017年以来全区已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进行专项检查,着力提高被巡察党组织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力促问题整改。

  22.关于“有的监督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规定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另一方面,加强对问题线索甄别、分析和研判,把握谈话函询重点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提升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水平。2020年来共办理谈话函询62件。

  23.关于“有的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支持区纪委监委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明确工作重点,规范执纪执法流程。2020年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0.8%、17.8%、8.4%、3%。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区分责任,实施精准问责。扎实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受处分人员后期有针对性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被问责人员回访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

  24.关于“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推动派驻机构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一是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新招考8名干部补充到派驻纪检监察一线。二是扎实推进“两院”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向区法院、检察院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需编制从所监督的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三是贯彻落实片区协作机制,各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核实以及立案等方面业务指导。目前,已有7个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8件。四是指导印发《鲤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清单》《鲤城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和《鲤城区2020年纪检监察融媒体宣传考评办法》,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业务量化目标考核办法。

  25.关于“隐匿三公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遵循“公函对接”“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等原则,规范审批程序,杜绝无公函接待,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注销区委区政府接待处专用账户,接待经费列入区委办、区政府办年度财政预算。从6月份起,接待费用从各自基本账户报支,并按要求如实统计上报。

  26.关于“单位食堂或自办伙食存在乱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食堂乱象,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对区机关食堂实行社会化管理,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具备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经营业绩的餐饮连锁公司运作管理,进一步提升机关食堂管理规范化水平。目前已完成食堂招投标工作,实行社会化运营。针对片区指挥部等自办伙食现象,严格执行加班人员用餐标准和登记制度,杜绝随意开支。

  27.关于“区领导存在特权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将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一是区四套班子成员结合落实省委巡视十组巡视整改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牢固树立为民意识;针对民主生活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方案。二是指导制定《鲤城区纪检监察组织持续整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具体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泉州市鲤城区落实“1+X”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将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项内容,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批10起10人。三是积极开展节假日监督检查及机关作风明察暗访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领导特权现象,进一步加大问责惩处力度,遏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1次。

  28.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和绩效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事业单位混岗人员车补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再次严格排查混岗事业单位公务配车、公务用车情况,确保排查一辆不漏、无人冒领津贴;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事业单位混岗人员车改实施方案,规范运作,已向市车改办备案。二是对项目奖励绩效问题,及时组织清退。废止2016、2017年区委、区政府制发的《关于开展鲤城区2016年重点项目和招商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关于开展鲤城区2017年重点项目和招商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两份文件,组织对2016年以来所有发放的津补贴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督促2个项目指挥部、1个街道清退无依据发放的绩效奖金56.56万元。

  29.关于“因公出国境报销手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6年以来的19个团组44人次因公出国(境)报销情况进行检查,对未附《福建省政府外事办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将批件补充附在经费报销凭证中。7月20日,制定下发《鲤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财政经费管理的通知》,规范我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明确要求对不合规的出国(境)经费不予支付和报销。

  30.关于“人往上调事往下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鲤城区关于规范在一线抽调管理考核干部工作的实施细则》,对从街道借调、抽调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批。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制定《2020年度鲤城区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明确今年督检考项目15个,比去年精简8个。三是对全区网格化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召开职能部门网格化事项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对入网事项进行修改细化;坚决取消社区督促企业年检、小区内汽车年检等事项。四是规范党员“三诺”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因地制宜、分类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工作,对台账式报表进行清理,严禁基层党组织擅自扩大“三诺”范围,防止“三诺”走样变形,切实减轻基层党组织负担。

  31.关于“牌匾、制度上墙多如牛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泉州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采取街道自查、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挂牌、上墙制度、宣传板及各类领导小组进行清理,并立足工作需要,对不符合规范的挂牌、上墙制度、宣传栏进行整改。二是指导出台《鲤城区社区居委会有关职责事项清单》,进一步清晰界定社区职责,统一规范制度、统一功能设置、统一标识牌匾,推动社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拓展社区多功能活动室使用范畴,通过党组织生活、创城创卫等方式,增加宣传,引导群众共享使用。

  32.关于“摊派征订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报刊征订工作切实减轻社区负担的通知》,摸底社区党组织订阅重点党报党刊情况,计划每年从区管党费中划拨10万元,对社区党组织特别是集体收入薄弱的社区党组织进行补助,同时由重点党报党刊主管部门根据社区征订数量向区财政申请专项经费统一订购,赠阅社区。积极探索重点党报党刊发行新举措、新方式,推广“代收代订”“私订公助”、党费订阅、自费订阅、社会捐助等方式并长期坚持。

  33.关于“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每日一巡查一抽查监督制度,加强办事大厅日常巡查和行政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监控,持续督促做好行政服务;制定《鲤城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对驻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好差评”情况进行通报,未发现差评现象。二是印发《关于动态调整“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关于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模式的通知》,公布“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免费制发1483家企业4201枚印章,免费邮寄法人事项340份。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4.关于“党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一是组织开展各党(工)委(党组)工作规则制定情况摸底,责成2个街道党工委、12个党组按要求修订党工委(党组)工作规则并向区委报备,其他单位做好自查对照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党组织工作,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局长办公会等替代党(工)委会、党组会,并组织开展检查抽查。三是指导制定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方案,举办业务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方案,抽调10名工作人员分成两组,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情况等6方面对各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

  35.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制发《中共鲤城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非公企业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撤销24个非公空壳党支部,新成立2个非公党支部,整合5个非公党支部。制发《鲤城区非有公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工作机制》,实行“1+1+1”结构体系,组建28个小组指导28家企业抓好非公党建工作,着力整顿软弱涣散非公企业党组织,培育党建工作典型。开展非公企业党员信息比对核查,共摸底流动党员262名,将流动党员纳入党支部教育管理。二是召开全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就“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新任“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36.关于“对基层干部重视培养不够,科级干部老化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19年度考核工作,建立我区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二是举办区第2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共选派34名优秀年轻干部参训,今后将持续举办相关培训班,提升年轻干部素质。三是结合繁荣片区等项目推进,创城创卫常态化等工作,总共抽调近300名干部组成专班,一线锤炼。四是开展人事调配,大胆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区管干部年龄结构,正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下降2.5岁。

  37.关于“有的岗位长时间空缺,有的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委于9月份开展人事调配,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对空缺的正科级领导岗位予以配齐,对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予以调整。

  38.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因私出国(境)的情形、审批程序、证件管理办法、工作纪律等,并要求干部出国境回来后,3日内将证件上缴统一保管,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从严把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一律要求明确因私出国境事由。对区管干部持有个人因私事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排查,均按要求进行集中保管。

  39.关于“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我区任职试用期制度。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19)问答书籍,提高业务水平。运用“组工大讲堂”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干部工作相关业务培训。

  40.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约谈10名相关社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在社团兼职的领导干部,督促其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清理规范工作,完成13名领导干部兼任社团法人及12名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的清理工作,6名退休干部清退在社团违规领取的报酬。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和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任职务的通知》,把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基金会兼职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巡视巡察等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兼职取酬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方面

  4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分管区领导带队督办、发出提醒函、定期督查等方式,推动巡视整改滞后项目加快整改进度。二是认真抓好上轮巡视未完成整改的1个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工作,主动与8户群众沟通,宣传政策。三是根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推动出台我区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及相关转任重要岗位制度。

  42.关于“整改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单位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列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逐条狠抓落实,深入推进问题解决。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抽查、专题汇报会等多种形式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确保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问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方面10种突出问题严肃精准问责。共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5人,谈话提醒1人,通报共性问题2次,发出提醒函8份。将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街道、区直部门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抓实抓细抓落实。

  43.关于“有的整改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梳理相关事项,重点督导推进。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12家采购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整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重新梳理和补充采购手续,并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等政府采购制度。7月20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竣工结算,摸清2016年以来已竣工未结算的重点项目共16个22个标段,截止目前完成竣工结算5个,其余项目正加快推进竣工结算。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十组巡视鲤城区委期间,共向鲤城区委移交信访件56件(其中检控类32件)。鲤城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组织查处,截止2020年8月17日,已办结56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79人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及副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共13人,其中科级8人)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鲤城区房地产公司经理黄文明给予记过处分,责令退赔其违法所得。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鲤城区常泰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倪著佳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审批奖励金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对鲤城区海滨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欧阳春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因违反群众纪律,对鲤城区浮桥街道黄石社区党支部书记吴振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对鲤城区临江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张惠良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违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易文腾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街道财政资金被违规出借,对鲤城区浮桥街道原书记陈建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违反组织纪律,涉嫌贪污犯罪(该贪污行为至2011年已超过五年的追诉期),对鲤城区常泰街道树兜社区原党委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蒋金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法所得。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鲤城区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曾惠鑫给予记过处分。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荣春给予记大过处分。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伟给予记大过处分。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潘劲松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克曼给予记大过处分。

  (二)诫勉情况(共4人,其中科级3人)

  因委托他人在常泰街道下店社区的非公墓区为其父亲修造墓地并在组织对其函询时声称已将墓地恢复原样,但实际仍未彻底恢复原样,对泉州市公安局常泰派出所民警林泉彬诫勉谈话。因违规审批超范围发放补贴,对鲤城区海滨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欧阳春诫勉谈话。因违反财经纪律,违规签批街道财政资金出借,对鲤城区浮桥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林金苗诫勉谈话。因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街道财政资金被违规出借,对鲤城区浮桥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林成毅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民生事业短板较多”的问题。

  一是征收未安置项目11个2918户,已花安置费2.45亿元问题。针对4个已逾期项目,由于时间跨度长,部分群众对异地安置意见较大,属地街道和业主单位提出申请延期交付补差款等需求,协调解决难度大。要求各项目指挥部“一案一策”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过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通过节点管理、专人负责抓推进,并动态跟踪督促,倒序时推进,实行一周一报制度,确保早日解决。目前,兴贤路北拓项目已顺利完成。南迎宾项目和七支路项目各剩余8户,已制定异地安置方案,提供补差款等优惠政策,正在做群众思想工作;站前大道鲤城段项目剩余17户,指挥部已落实安置房源分布图、选房图,制定安置方案,正在入户动员。针对7个未逾期的项目,督促相关项目指挥部完善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过程中的时间节点、工作举措,从征迁扫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及验收交房等环节,加强节点管理,实行动态跟踪制度,确保被迁群众能尽早回迁安置。二是首套房补贴久拖未结问题。考虑区财政可承受能力,立足实际采取“分期分批、争取2~3年发放到位”的措施,加快完成兑付。截至目前,首批464户购房补贴名单(共601.93万元)已录入国库支付系统。因我区今年财力困难,暂缓兑付,但竭力筹措资金,确保从明年起即分批进行兑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尽数完成。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关于“工程建设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高新园区2007年以来竣工51个项目均未结算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梳理高新区竣工未结算项目,分阶段逐一落实情况。其中,2013年以来项目15个,已完成结算14个,正加速推进1个;2002-2012年期间项目36个,已完成结算6个,诉至法院审理2个,正在协调推动5个。其他23个由于年限较长、资料缺失较多,采取不同形式处理:5个区属企业代建的项目已函告代建单位按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另外18个项目已向施工单位发送律师函,要求限期配合核对、补充结算资料。近期可完成结算的项目,由区政府统筹,按规定办理结算;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结算的项目,协商采取相应处置办法。下一步,将深入分析竣工结算不及时的问题根源,厘清各单位的责任,完善长效机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做好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三)关于“有的整改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紧盯省委巡视组提出的2016年以来有16个重点项目竣工未结算问题,全程回顾自查,紧抓竣工结算环节,力促重点项目完成得更加规范。经过一段时间摸排梳理,2016年以来,我区竣工未结算重点项目有16个,共划分为22个标段。截至目前,上报结算审核工程7个标段,正梳理材料上报结算审核的15个。已上报的7个工程中,已完成结算5个,正在结算2个。正在加快上报的15个项目标段,主要原因是有的施工单位未递交竣工结算报告、项目业主未完成结算的初步审查、未履行概算和预算审批等基建程序、施工过程的增项增资未报批等,正针对问题加快梳理摸排,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计划报审时限。下一步,将督促各项目业主尽快整理竣工结算资料,落实好整改责任,一报审立即启动工程结算审核程序,确保尽早完成。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55609;通信地址:鲤城区行政中心6号楼,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ducha.2007@163.com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xsgzxsdt/20201221/1700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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