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东安:“三调对接”架起干群“连心桥”
今年来,湖南永州东安县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治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全县民转刑案件、信访案件呈逐渐下降趋势,一般性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今年1-7月,城区治安案件发案率和刑事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0.5%和28.7%;县法院引导诉前调解144起,各级调解组织对接诉中调解269起,参与执行调解8起,成功率达到92%。
创新“访调对接” 减少重访集访
大力创新推进“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负责、自愿依法、协作配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在县信访接待中心及各乡镇信访接待场所设立“访调对接室”。
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从公、检、法、司、农、林等13个信访量较大的部门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选派善做群众工作、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律师入驻,明确工作责任、范围,规范引导分流、对接移交、依法调解、结果反馈、跟踪回访工作程序,充分整合信访司法、相关行政部门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资源优势,以调解方式处理信访事项,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今年以来,驻县信访接待中心“访调对接室”及各乡镇人民调解室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91起,化解各类初信初访矛盾纠纷76件,化解疑难信访积案17件。
创新“诉调对接” 节约诉讼资源
引导诉前调解。在县人民法院及基层法庭设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调解人才库,聘请专职人员调解员坐班。县人民法院通过制定《立案前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将一些案情简单、基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诉调对接”调解室、司法所或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成本开支。今年1-7月,县法院引导诉前调解144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0%。
对接诉中调解。诉中调解是司法调解的关键,在庭审中,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专业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协助人民法院提高诉讼调解效率。今年来,县司法部门对接诉中调解269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
参与执行调解。法院在判决执行过程中遇到阻力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大多是村里有威望人士,生活在群众之中,由他们出面做思想工作,当事人更易于接受。今年以来,县法院有8起执行案件因当事人不服判决,执意拒绝履行,最终借助人民调解员耐心劝解才圆满结案。
创新“治调对接” 缓解警务压力
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总要求,结合“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在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探索“治调对接”矛盾纠纷专业化调解机制。具体运行中突出解决“有人来调处、有地方可咨询、有经费来保障、有机制促运行”等实际问题,每个派出所返聘1-2名有丰富调解经验和较强调解能力的退休老民警或政法干部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抽调1名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治安调解工作。
县公安局自今年5月份开始返聘退休老民警在基层派出所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以来,共移送治安类矛盾纠纷57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且全部履行,无一起调后起诉。特别是在城关、城东两城区派出所负责的东安县城区治安案件发案率和刑事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0.5%和28.7%。
群众有所呼,调解有所应。东安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行“访调”“诉调”“治调”无缝对接,有效地解决了诉求出口的难题,困扰多年的信访多、诉讼多、治安问题多的难题迎刃而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原文链接:http://www.hnzf.gov.cn/Info.aspx?ModelId=1&Id=4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