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县两级法学会实现党组全覆盖
2020年,中央和省委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咸宁市法学会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以加快推动全市法学会系统党组建设为关键着力点,确定目标,高位推进,全面铺开,圆满完成了党组建设目标任务。截止2020年11月,咸宁市、县两级法学会党组已全部成立,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党组全覆盖的地级市。
一、自我加压,确定目标。
一直以来,咸宁市法学会着力谋划如何加强自身建设,在人员、编制、职数上积极争取支持,2019年咸宁市委政法委“三定”方案中,除保留咸宁市法学会秘书长(副县)一职外,明确增设咸宁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一名(正县级)。领导职数的增设,真正实现法学会工作有专职领导来思考、谋划、推动。近年来,全国法学会系统推进党组建设已成为重要任务,受到中国法学会和省、市法学会的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出台后,咸宁市法学会坚持将政治引领作为法学会第一要务,把成立党组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根据省法学会七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和市委、咸宁市委政法委有关部署要求,坚持自我加压,确定了2020年实现市、县法学会党组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并明确了“先市后县、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
二、争取重视,高位推进。
确定目标任务和总体思路后,咸宁市法学会坚持内联外引,多方争取支持和重视,高位推进党组建设工作。一是主动争取咸宁市委政法委重视。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咸宁市法学会迅速成立了由常务副会长领衔、秘书长和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专班成立后,多次向咸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作专项汇报,多次提请市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这一议题,全方面汇报介绍成立党组的紧迫性、必要性,得到了咸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了共识。为此,咸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多次向市委书记汇报此项工作,让成立党组这一工作真正步入市委主要领导决策视野。二是积极争取咸宁市委组织部支持。为推动党组建设具体工作尽快落到实处,咸宁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在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多次向市委、市委组织部有关方面汇报争取。咸宁市法学会先后3次向市委组织部报送省外、省内党组成立的经验做法,为推动党组建设提供决策和典型参考。经前后10多次沟通协商,咸宁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最终形成共识,决定先成立市级法学会党组,而后在县(市、区)铺开实现全覆盖。三是抢抓时间进度及时跟进落实。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咸宁市法学会工作专班抢抓工作节点,第一时间将相关报告、材料准确、及时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审批,提请部务会研究;与咸宁市委办紧密联系沟通,推动党组成立工作尽快列入议题,纳入市委常委会研究范畴。2020年6月,咸宁市法学会党组正式获批准成立。
三、比学赶超,全面铺开。
咸宁市法学会成立党组后,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赴县(市、区)法学会指导职数、编制的配备、党组设立,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市法学会系统年度考核,实现相关评分计入各县(市、区)法治、平安建设(综治)考核,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优硬指标。2020年7月,崇阳县法学会第一家成立党组。咸宁市法学会定期通过微信群发布其他各县(市、区)进展情况,群里除工作人员外,邀请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入群,政法委书记可以在群里随时关注本县(市、区)的法学会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随后短短5个月时间,县(市区)法学会党组全部建立。截止目前,咸宁各县(市、区)法学会“三定方案”中,除嘉鱼县仍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外,市、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两个职务全部单设,并且人员全部配备到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法委给予充足保障,市、县法学会真正做到了“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dwjs/3117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