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相结合 检法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院,感谢法院,你们是真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我的心结解开了,终于能安心过年了!”家住科右前旗归流河镇的高某激动的说。
2020年6月2日,高某因毁坏林地被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处以10.25万元的罚款。高某对罚款有异议,认为数额过高,但因自身法律意识缺乏,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经催告仍未缴纳罚款。科右前旗林草局于2021年1月6日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
鉴于该案涉及自然资源保护领域,且案件争议较大,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通过检法联合工作机制主动参与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及听取当事人意见,认为高某的违法行为轻微且事后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未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具有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林草局对高某作出的行政处罚过重,缺乏合理性,如强制执行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并与承办法官一致建议林草局重新审查行政处罚决定的合理性。林草局经研究后采纳了意见,重新作出了处罚4.1万元的决定。2021年1月28日,在检察官、法官的见证下,高某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与相关部门合力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办案传递司法温暖的同时,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jc/43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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