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组》剧评:冯森背后的神秘光环

时间:2021-03-09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热剧《巡回检察组》播出了十几集,凭借一群老戏骨的精彩表演,一脉相承的主题和剧情,赢得了观众和网友的喝彩,好评不断,收视飘红。其中最出彩的无疑是于和伟饰演的男主角冯森,尤其是他的出场方式让人眼前大亮。主角化名郑天明,大背头,全框眼镜,走路嘚嘚瑟瑟,说话吹吹呼呼,动不动“关系有点硬,路子有点野,公检法平趟”,理想是做包青天,专门帮人伸冤翻案,用胡雪娥的话说就是“比骗子还像骗子”的监狱掮客。

  这样一个“骗子”,却让观众捉摸不透,隐约感到他带着神秘光环。先是平趟省检察院办案主任何树国,与何讨论沈广军杀人案的案情,索要资料;后来找到“灯泡王”,查的却是十年前郑丽伟的车祸案。随时调出派出所长来询问沈广顺;花上万元买线索,这个“郑天明”到底要干什么?其身份成为本剧目前最大的悬念。其真实性身份到底是什么?

  随着剧情发展到第12集,男主背后的神秘光环和观众心中的疑惑终于揭开了,郑天明在抓捕掮客行动中被抓,其自曝真实身份——东川省检察院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他带着重新彻查“930杀人案”重大任务而来,同时还在追踪十年前的一起车祸案。目前,这两个看似独立的案件,都有沈广顺参与的身影,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其背后隐藏的大量秘密也有待这位巡回检察组组长去一一查明。当然,巡回检察组组长是建立在最高检近年出台的监狱巡回检察制度之下的。那么,何为监狱巡回检察制度呢?

  过去,我国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实行派驻检察为主,与之对应各地监狱和看守所都设置派驻检察室作为履职机构。所以派驻检察作为检察监督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派驻检察的人员相对固定、监督敏感性不强,甚至被“同化”,进而出现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易使监督流于形式、缺乏实效。

  在此背景下,巡回检察制度应运而生。2018年5月30日,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一年后,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推开。因此,监狱巡回检察就是我国检察机关为了发挥上级检察机关“巡”的优势,再结合平级检察机关“驻”的便利而进行的一项法律监督制度改革和创新。至此,检察机关对监狱等执行机关的监督进入了“巡回+派驻”相结合的时代。那么,巡回检察制度有哪些特点呢?

  一、监督方式多样化。巡回检察制度下检察机关可以对监狱等执行机关进行不定期巡视检察、交叉巡视检察、专项巡回检察等。检察监督的手段更加多样,方式更加灵活,可以根据监督工作实际选择最优方式。

  二、上下联动,统筹性更强。巡回检察方式主要由上级检察院组织,下级检察院配合。比如,剧中冯森就是省检察院巡回检察组组长,同时他又是从下级检察院抽调来的人员。在统筹解决执行机关的深层次问题上,通过集中优势兵力,解决司法和执行领域的深层次问题。比如,剧中胡雪娥伸冤,需要重审的案件;有钱人和地方司法人员勾结,牵涉面较广的司法腐败案件。对于这类复杂案件,巡回检察制度为检察机关提供了从更高层面统筹解决问题的制度路径。

  三、实效性强。在巡回检察制度框架下,检察机关发现问题能力和督促整改问题的实效必将提升。每一次巡回检察的内容实行案件化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都是在办案。同时要求巡回检察组必须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执行机关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

  总之,监狱巡回检察是在司法改革实践中成长起来的一项制度创新。它在检察监督方式和内容的进步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下一步如何更好发挥专项制度的优势和展现新制度生命力,还须全国检察机关共同努力。在宣传方面,《巡回检察组》这部电视剧已经做出了很好的努力,使新制度的知名度迅速扩大,赢得百姓的口碑和支持。同时更为关键的是,检察机关要自身足够硬,以更大的决心和智慧推动制度的执行,从而让新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宣传教育民众,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促成新制度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供稿:子洲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jcwh/jcwy/202012/t20201229_205340.html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