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迟日大:“三步走”探索制定行政法典
时间:2021-03-15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两会声音·关注法典编纂
民法典施行后,全社会掀起了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热潮,行政法典的编纂也开始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迟日大带来了探索制定行政法典的提案。迟日大表示,可以借鉴民法典编纂的成功经验,以“三步走”探索制定行政法典。
“当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民法典、刑法为骨架的民事、刑事两大法律制度体系,唯独缺少一个居于宪法之下、一般行政法之上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迟日大说,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积累,编纂行政法典已经具有相应的条件和基础。
目前,有法律规制的行政行为仅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几大类,并没有涵盖行政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所有行政行为类型。而在行政实践中,很多行为还没有在法律层次上予以固定,有的只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层次上作出规定,比如行政征收、行政承诺、行政认定、行政登记等等。
在迟日大看来,这将会导致在发生行政争议时,对行为实施审查评价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而使很多争议处于“无解”的状态。“制定行政法典、将更多的行政行为法定化,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与民法典的制定相比,行政法典的制定难度会更大,必然是一项繁重浩大的法治工程。为此,迟日大建议,按照先制定行政法总则,后制定行政法各分则,之后汇编制定行政法典的总体思路,即按照“总则——分则——法典”“三步走”的安排,最终实现行政法典的出台。
原文链接:http://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10311/2398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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