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解群众“急难愁盼” ——抚顺政法机关听民声办实事追求“最优解”
一张张满意的笑脸、一句句由衷的感谢、一面面鲜红的锦旗,都是抚顺市人民群众对于全市政法机关司法为民的最高赞誉——
记者从抚顺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抚顺市政法机关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全面展示了政法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也让教育整顿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保障民生上,让群众感受执法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
抚顺交警护航学生出行安全。
着力解决群众出行“急”问题
“以前我接送孩子上下学真是太难了,提前半小时出门或下班都很难保证准点到校。现在堵塞的问题解决了,孩子每天最少能多睡15分钟。”抚顺市民张先生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市实验小学自身特点及学校门前通行条件,实施了有别于其他学校的“一校一策”措施,结合该小学实际情况,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
针对校园周边停车难问题,抚顺交警以“能停尽停”为核心规划理念,进行现场勘查。除路口、公交车站等不适合停放车辆的位置外,在抚顺市新抚区永宁街两侧增设4块标志牌,允许送学时段起二排停放车辆,最大限度扩大停车容纳量,经过调整,极大方便了送学家长。通过协调校方,推进“错峰送学”管控措施,将放学时间划分为14:10—15:40、15:45—16:45、16:45—17:45三个时段,为剥离社会车辆,每个时段印制不同颜色的送学标识,岗勤民警通过送学标识对车辆进行合理管控。
着力解决群众救助“难”问题
“没想到,检察长亲自给送来了司法救助金!儿子死后,天就像塌了一样,检察机关为我们全家着想,我们一家子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老人眼里泛着泪光,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今年年初,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到抚顺县后安镇,对一“命案受害家庭”成员金某某进行走访,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见面时,丁伟关切地询问金某某的身体状况、家里日常生活情况,此举给金某某带来如春暖意,使其切实感受到民生检察的温度。
年初以来,抚顺市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过程中,通过阅卷分析、家庭走访、调查取证、案情研讨等手段,多途径、多方式开展相关工作,与多家单位共同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将因案致贫的“命案受害家庭”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命案受害家庭”及成员的实际困难,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雪中送炭、扶危济困。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6人,申请救助资金37万元。
着力解决群众纠纷“愁”问题
11月17日10时,记者走进了清原满族自治县夏家堡镇夏家堡村“村民评理说事点”,大约10平方米的说事点设在村委会,标识牌、公示板、图书角、服务卡、记录本等标准要件摆放有序。当时,专职调解员邹君发正要出门,他要到村里做调解回访。
不久前,一栋居民楼因下水管线老化引起堵塞,给几家居民生活造成不便,要维修必须将1楼药房的地面刨开。1楼业主决定向楼上住户要1万元的维修补偿费用,否则不允许入户施工,这引起楼上的4户住户不满,于是双方产生矛盾,找到“村民评理说事点”。经过司法所调解员、“村民评理说事点”调解员的几番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调解,最终1楼药房业主同意入户维修施工。很快,下水通了,居民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
看着住户们露出笑脸,邹君发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得意”地说:“每次看到双方矛盾化解了、心结打开了,觉得很有成就感。跑再多的路、说再多话都值了。”
抚顺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规范建立“以案定补”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合理划定补贴标准,全力保障案件补贴及时发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585个,建成率100%,共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291个,建成率100%,均提前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今年前三季度,依托“村民评理说事点”调处纠纷1711件、“居民评理说事点”调处纠纷1070件。
着力解决群众执行“盼”问题
“于法官,非常感谢您,我的土地被别人侵占了几年,今天终于要回来了!”10月30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凌某达、黄某媛到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办理结案手续时,激动地对法官于翠彬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抚顺两级法院深入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对涉民生、小标的额、涉小微企业等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穷尽查人找物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截至目前,执结执行案件7292件,执结款项37.9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以物抵债,违规使用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信息,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行为的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滥用,完善信用惩戒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权益保障,保护失信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46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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