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标兵】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张旭艳

时间:2023-08-20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张旭艳,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员额检察官。自2013年至今在瀍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工作。先后荣获洛阳市十佳公诉人、第二届出彩洛检人、个人三等功、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

  从检察新人到反贪“女战士”

  一来到检察院,张旭艳就被抽调到了反贪部门。“那时候,熬夜加班连轴转十几二十个小时,都是家常便饭。”张旭艳说。

  在从事反贪工作的四年中,张旭艳一共参与办理了反贪污贿赂案件50余件,并多次被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检察院抽调,指定办理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我觉得这项工作真的无比地神圣。当一个案件在我和同事的努力下能够成功办理,当嫌疑人从刚开始的拒不认罪,到经过我们调查证据、耐心审讯说理后,他们能真诚悔过,我都觉得我的工作非常地有意义。”张旭艳说。

  公诉“小白”努力成长为办案能手

  “对我来说,任瀍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张旭艳说,对于一个案件如何侦查、如何审讯、如何批捕,她业务熟练,但是如何将一个移送的案件审查起诉,如何在法庭上能够指认犯罪,对于她来说却是新的领域。

  “我不怕挑战,学习新的东西,让我觉得充满动力!”张旭艳说。从如何写一份起诉书,到如何审查证据、认定事实;从出庭只会照着写好的公诉意见书念,到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指认犯罪。张旭艳一点一点将自己的短板,变成自己的专长,从一个公诉“小白”,变成了院里的办案能手。

  2018年以来,张旭艳先后办理400余起审查起诉案件。其中在公安部交办的一起20余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案件中,张旭艳提前介入,和公安机关商讨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分类侦查,并向公安机关人员进行案件罪名分析,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将该团伙重要人员全部抓获归案,并移送起诉,有力打击了此类诈骗犯罪。在办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中,张旭艳总是会主动侦查,为获得重要证人的证言,她不辞辛苦,连夜奔赴案发当地调查取证,最终使案件顺利起诉。

  校园里的“检察官姐姐”

  2020年,随着瀍河区检察院法治宣讲团的成立,张旭艳被辖区一小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开启了她的法治宣讲之路。面对孩子,张旭艳觉得只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是不够的,如何能走进孩子的内心,真正地给他们人生指引,成了她思考的方向。于是张旭艳开始自学心理学、亲子教育,先后获得了中科院心理咨询师、国家人保部亲子咨询师、正面管教学校讲师、国际鼓励咨询师等资质。

  有同事问她,刑检工作已经够忙了,还天天备课、宣讲,不累吗?张旭艳总是笑着说:“累啊,但是你要这么想,我今天多讲一节课,明天就可能少一本卷宗放到我的桌子上啊。”

  张旭艳还会自费买书送给特殊学校的孩子们,鼓励他们积极向上,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对于厌学的孩子,张旭艳会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厌学儿童重新回归校园,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为“检察官姐姐”。

  这就是张旭艳,在法庭上,她指认犯罪,惩恶扬善,被称为“张检察官”;在学校里,她以法之名,护航梦想,被称为“检察官姐姐”。她就是凭着这份执着坚守和无私奉献,践行了新时代洛检人的初心使命和检察情怀。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dwjs/jcfc/202308/t20230802_58709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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